一点声明:
文中所涉及的事件、观点、材料,均来自于界线菌实际采访,部分资料来源于采访对象提供亦或是整理自公开信息,并留存录音、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为尽可能还原事实,在事件阐述部分基本尊重当事人原话,不作任何删改。
为防止有人恶意揣测报道断章取义,故写于本文开头。
编者按:
今年7月,AR行业迎来了国内首例专利诉讼案。作为一家持续关注VR/AR行业的垂直媒体,在得知这件事情的第一时间,我们便觉得需要“做点什么”。确认选题之后,曾有不少好友出于好意提醒——“这事不好写,搞不好双方都得罪了”。而在采访过程中,亦有多位受访人对此事三缄其口。
道理也不难理解,同处一个圈子,这样的话题实在“太敏感”。
“敏感”主要源自于两方面:一方面,处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又是在这样一个目前算是小众的圈子,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导致了我们无论发表什么样的言论都会有所限制;另一方面,这样一场专利纠纷,在法院尚未有明确的判决结果之前,几乎所有人都会保持着谨慎的态度。亦或者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但话又说回来,处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媒体倘若只是一味歌功颂德,那是否又显得有些太过于平庸?
同时我们也明白,媒体没有审判权。我们能做的,只是以“没有观点”的形式将近期发生在行业的这件事用最客观的方式呈现出来。若能以这样一篇文章,让诸位对于自身、对行业有所思考,那就再好不过了。
7月21日,一篇名为《0glass状告上海亮风台,国内首例AR专利官司即将开打!》的文章在朋友圈悄然蔓延。根据文章内容,0Glass认为亮风台“未经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在官网上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增强现实眼镜(HiAR G100)”,涉嫌侵犯0Glass的相关专利权。
这大概算是国内AR行业首例专利诉讼案。
步入2018,“中美贸易战”成了很长一段时间人们热议的话题。而处在风暴中心的中兴事件,也以高层换血、巨额罚款迎来了大结局。此事之后,关于“专利”的讨论不绝于耳。值得一提的是,在VR行业专利官司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最知名的莫过于ZeniMax和Oculus间的专利纠纷,最终以Facebook向ZeniMax支付5亿美元而告终。
但对于国产AR行业来说,这样一个“瓜”还是显得有些略显突然:一方面,大家的注意力一直都在Magic Leap新品体验到底如何以及苹果今年到底有没有可能发布AR硬件上;另一方面,印象中国内AR硬件厂商似乎一直都在垂直于B端市场,彼此相安无事。——怎么突然就“内讧”了呢?
作为一家持续关注VR/AR行业的垂直媒体,在“专利”关注度持续升温的今年,“国产AR厂商”、“专利官司”、“中国首例”等关键词在界线菌脑海里组合成了这样一条信息——有价值。
最近一段时间,界线菌先后联系了0Glass、亮风台以及不少关注此事的从业者,只为尽可能还原整件事情的真相。
事件回顾:侵权or不正当竞争?
事情最早甚至可以回溯到2016年。
2016年11月8日,亮风台召开HiAR产品大会,发布了新一代AR硬件产品;去年6月,该产品宣布正式量产;今年年初CES上,亮风台宣布该产品正式发售。而此次涉及到双方专利侵权案件的产品,正是这款代号HiAR G100的AR智能眼镜。
HiAR G100,图片来自亮风台官网
采访过程中苏波告诉我们,在0Glass看来,HiAR G100侵犯了0Glass申请的“多层式增强现实智能眼镜”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620434045.4。
“这个知识产权,我们申请了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两类专利。发明专利的授权相对要慢一点,目前只拿到了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
据了解,该专利提到的三层可拆卸结构,包括最外的墨镜层、中间的光学显示层以及最里边的视力矫正镜片,主要解决两个问题,“AR既要有一定的透光率让用户看清外部环境,又要有足够的不透光率看清虚拟的影像。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三层结构设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则是解决了近视眼的问题。”
苏波提供的专利证明
至于如何认定亮风台推出的HiAR G100侵犯了0Glass的专利权,苏波如此回应,“亮风台召开发布会时,我在朋友圈看到一张阐述三层结构的产品照片印象特别深刻,和我们当时申请专利材料上的专利分解图几乎一模一样。随后在亮风台官网上,我们也找到了这样的说明。”
但真正让苏波认定亮风台侵犯0Glass专利权的,还是在亮风台产品正式发售之后。
“产品正式发售以后我们购买了一台进行鉴定,果然和我们的一模一样,这就完全侵犯了我们的专利。”
0glass多层式增强现实智能眼镜对比图
亮风台多层式增强现实智能眼镜对比图
0Glass Danny产品结构分解图
HiAR G100产品结构分解图
随后,界线菌先后通过多个渠道联系亮风台官方,最终得到的回复是:暂时不方便接受采访,以此前发布的声明为准。
亮风台官方发表的声明,图片来自亮风台微信公众号亮风台HiScene
根据亮风台官方发表的声明,主要观点如下:
1、产品无侵权行为:“公司旗下所有产品均为公司自主设计与研发,并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2、对所涉及的专利有所疑问:“此次事件所涉及的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不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因而对方所享有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是否具备专利授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值得商榷。”
3、“对方在尚未确定相关方责任的情形下,擅自在社交网络平台上指名或不指名地散播有关本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言论报道,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产生不良影响,该等行为涉嫌构成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
从界线菌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截止发稿日,这次国内首例AR专利诉讼案法院尚未产生任何结果,双方也未就此事达成和解。到此,关于国内首例AR专利诉讼案的介绍告一段落,我们也将站在中立的立场对此事保持关注。
写在最后
这或许是中国首例AR专利诉讼案,但界线菌相信,这绝对不是最后一例。正如界线菌在走访过程中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从业者表述的那样,“我知道的还有别的公司也存在侵权行为,只是没有人起诉而已。”
因为这个选题,界线菌查看了近年来多起专利纠纷,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苹果和三星之间的专利大战:去年三星手机滑动解锁被判侵权,需赔苹果1.2亿美元,让这场耗时多年的专利官司最终画上了句点。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面前,无小事。
回到本次AR专利诉讼案本身,尽管对于事态的后续走向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双方的焦点聚集在了两方面: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多层式增强现实智能眼镜”的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有效上。
或许,中国首例AR专利诉讼案本身“不大”,但其所代表的意义却绝对值得我们去严肃思考。
在走访过程中,界线菌接触的多数受访人均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国内知识产权官司难打,0Glass起诉亮风台专利侵权的背后,应该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不仅仅是专利侵权这么简单……行业现阶段发展还很艰难,希望大家努力把行业做起来,让大家先‘过好日子’。”
站在媒体的角度,随着行业的不断积累和沉淀,秩序和规则逐渐建立,知识产权问题浮出水面至少代表了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而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第四次修改专利法。对于尚在VR/AR行业“争渡”的厂商来说,努力博取“活下去”的机会同时,更要考虑如何“健康的活下去”。
或许用其中一位受访者的回答作为本文的结尾再合适不过——
“国内知识产权环境在改善,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每个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都会增加,AR作为技术堆叠型行业更是如此。所以对于专利诉讼,我们也不用太过放大解读。任何企业都应该做好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同时也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产品立项阶段尽量先做知识产权侵权分析,避免产生侵权。我们支持创新企业在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我们也反对知识产权的滥用。”